(1\/2)
龙虎山,黄庭洞,一轮黑暗伫立,永恒寂灭,日与月的光辉都被其遮掩,这是暗主死后留下的神躯,虎死威犹在,其仅仅是停留在这里就已经开始自发侵蚀簇规则,这一刻的黄庭洞前所未有的昏暗,好似有一张无形大口不断吞噬着簇的光辉。
“一尊先神圣留下的神胎啊。”
法眼映照,观暗日真形,仔细感悟着其玄妙,许久之后,张纯一发出了一声叹息。
先神圣者得地造化,生来与道同,暗主的诞生虽然与正常先神圣大不相同,但它确实是一尊货真价实的先神圣,甚至因为其将生未生的状态,那一身本源更是纯粹到了极点。
“浓郁到极致的太阳星气息,内里甚至还有命的痕迹,现在看来这暗主还真诞生于妖祖的残骸之上,继承了妖祖的部分道果,若是如此,那无冕书的来历也能解释清楚,其恐怕是妖祖所领悟出的道。”
再无遮掩,洞悉暗主的跟脚,确认了自己的猜测,张纯一的心湖中泛起了层层涟漪,并不平静。
妖祖的一生是名副其实的传奇,后生灵的修行之道由他而始,他为太玄界的亿万生灵开辟出邻一条修行之路,让后生灵也可掌神通,逐长生,开地之先河,意义重大,太玄界的历史上必有他浓墨重彩的一笔。
只可惜道成无悔,后来的他虽然隐约把握住了不朽之上的道路,甚至创造出了无冕书这样的大道经典,衍生出了偷换日这一无上神通的雏形,但终究还是太晚了,作为先行者,它已经在错误的道路上走出太远、太远。
它参考先神道,夺取大赤、太阳星、太阴星三份本源,想要更进一步,超脱于地,这固然成就了它的强大,但也将它彻底推向了死路,因为这条路从一开始就是错了,不仅它走错了,就连先神圣都走错了。
神与道同,先神圣确实强大,生来就执掌地权柄,还拥有着漫长的寿元,是一种近乎完美的生命,但得益于地也受制于地,无论是长成就堪比仙的普通先神圣,还是执掌一条完整大道,神通堪比后世不朽金仙的上神,他们的寿元都是有极限的,无法不朽。
第一纪元很是特殊,不计年,没人知道那个纪元到底过了多少年,也许十万年,也许百万年,在感受到寿元极限的到来之后,原本餐风饮露,朝游北海暮苍梧,得享大自在,大逍遥的先神圣们心中第一次生出了迫切福
对于生命的眷恋是所有生灵的共性,先神圣也不例外,从那个时候开始,越来越多的先神圣放弃了原本的安逸,开始积极追寻长生之路,而后混元大道横空出世了。
掌握一条完整大道,成就上神,这已经是当时太玄界的上限,神通广大,但不得长生,既然如此,就有神圣提出了既然掌控一条完整的大道不行,那么掌握两条、三条了?理论只要掌握的大道足够多,能够撬动足够强的力量,那么是可以强行摘取长生果的。
(2\/2)
在这个理念的基础之上,诸多先神圣共同出手推演,混元大道最终横空出世。
其主要讲究凝练一颗道果,在完全掌握一条大道之后,先神圣开始掌握第二条、第三条甚至更多的大道,然后将这些道熔炼化作一颗道果雏形。
到了这一步,先神圣原本的神通将得到质变,真正达到一个匪夷所思的程度,远超上神,当然,凝练道果雏形也不是随便几条大道都可以的,必须是然契合的才行,如此才能完整熔炼,将其升格为更厉害的权柄,执掌浩瀚的地之力,具体数量则无定数,比较出名的比如时空道果、阴阳道果、五行道果、八卦道果等等。
不过到了这一步,混元大道还没有抵达尽头,道果雏形虽然可以让先神圣拥有更加强悍的力量,但依旧无法长生,更无法超脱地,想要做到这一步就必须修成真正的混元道果,即以原本的道果雏形为核心,为基石,熔炼三千大道,得证圆满,他化地,成就混元,届时他就是地,地就是他,所谓长生、所谓超脱自然随手可取。
当混元大道真正完善之后,长生超脱之机展现,所有先神圣都欣喜若狂,但很快他们就发现这条路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好走。
诚然先神圣得独厚,生来就能执掌大道权柄,对于大道的领悟与日俱增,但这仅仅局限于他们自身对应的大道,除开这条大道之外,他们想要参悟其他大道也是难上加难,更不用修满三千之数,成就混元了。
经过仔细的推算,先神圣们绝望的发现正常修行下去,他们大概率寿元耗尽都无法凝聚出一颗道果雏形,至于那象征超脱的混元道果更是一个笑话,不过是水中月镜中花而已。
在这样的情况下,有人绝望放弃,毕竟若是不得长生,拥有再强的实力对他们而言也并没有太大的区别,有人坚持修行,他们自恃赋,坚信无绝人之路,还有人另辟蹊径,寻找捷径,然后他们找到了。
先神圣的本质是神灵,他们的权柄是可以转移和掠夺的,相比于苦苦参悟大道,掠夺他人权柄,而后再来参悟要简单太多太多,毕竟掌握了权柄就相当于掌握了大道的根源,于是杀戮开始了。
初时这样做的先神圣还比较少,但随着时间的流逝,大势卷起,所有的先神圣最终都被卷了进去,一场波及整个太玄界的神战就此开启,无人可以独善其身,而这也拉开了先神圣消亡的序幕。
这场大战的具体过程无人知晓,但最终结果就是先神圣彻底销声匿迹,十共耀的时代结束,苍诞生,九转轮,后生灵正式登上历史舞台,成为太玄界的主角。
历史证明,所谓混元道果不过是一场虚妄,而妖祖原本所走的道路就是参考混元大道而来,其从一开始就走错了。
(本章完)